香港註冊中醫學會慈善基金有限公司
設立的宗旨
- 繼承、發揚、發展傳統中醫藥學,促進中醫藥學術交流。
- 促進傳統醫學及現代醫學的結合、運用和發展,提高醫學水平、為社群服務。
- 促進中醫藥標準化、科學研究和臨床研究。
- 促進現代醫藥學和傳統醫藥學人才的教育培訓和學術交流。
- 促進傳統醫學及現代醫學資訊的傳播和交流。
- 設立獎勵基金,獎勵對人類健康有重大貢獻的個人或團體。
- 為實現基金會的宗旨,接受捐贈、捐助、遺贈財產包括動產和不動產,或成為該等財產的信託人,對信託財產管理或投資。
- 為實現基金會的宗旨,購買、租借財產包括動產和不動產,特別是土地、物業、傢俬、用具、工具、儀器等。
- 為達到基金會的宗旨,出售、更改、發展、建造、抵押、按揭、管理、維修、出租或其他方式處理全部或部分屬於基金會的財產包括動產和不動產。
- 為實現基金會的宗旨,將基金會閑置的資金以有利的方式進行投資。
- 為實現基金會的宗旨,申請借貸,借貸條件視乎具體情況而定。
- 舉辦公開聚會籌集善款,並以接受捐款、年費或以其它有利的方式籌集經費。
- 在不抵觸本大綱第4條的情況,適當地僱請文職人員、教師、律師、會計師或其他專業顧問為基金會服務,並支付合理及恰當的酬金。
- 在基金會認為合適的情況下,支持、資助香港或其他地方的中醫醫療慈善團體,捐助有需要的人仕或機構,但受資助的團體不得直接或間接以股息、花紅或其他方法將收入、財產分發與其成員,基金會的資助只能用作慈善用途。
- 對弱勢社群的關懷,提供免費或減費形式的贈醫施藥服務。
- 進行有助於實現基金會宗旨的一切合法及慈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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